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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自助售货便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20 阅读4267次 信息来源: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自助售货便民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自助售货便民服务项目

   号:YDFYSW-202405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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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租赁期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设置最低限价,服务费不得低于14000元/台/年,叁年最低限价46.2万元。低于最低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2-2024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2-2024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2023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7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项。

(二)其他资格条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相关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524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524 1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

  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子枫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子枫

电话:0514-82129117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4-82099555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524日上午10:00)前采用电汇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到指定账户。(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保证金的收取用以约束供应商行为,保证谈判活动的严肃性避免因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成交成交后不能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号:514902678510909

3、以下行为将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

1)供应商现场谈判环节中公布报价后撤销报价;

2)供应商成交后不签署合同;

3)供应商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

5)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6)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标(例如:统一压价)、欺诈行为;

7)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一年总租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项目验收单或项目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谈判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005408467@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29117)。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520

【定稿】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自助售货便民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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