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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限制类技术应用情况公示
2024-09-18 阅读412次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加强限制类技术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3年版》和《江苏省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现对我院限制类技术2024年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备案通过允许开展限制类技术16项,如下:

国家级

G04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国家级

G07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国家级

G0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国家级

G09 心室辅助技术

国家级

G10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国家级

G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省级

S02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省级

S05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省级

S06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省级

S07 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

省级

S08 人工耳蜗植入术

省级

S09 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省级

S10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省级

S11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省级

S12 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省级

S13 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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