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热点搜索:文章 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就医服务 >> 健康宣教
就医服务
健康宣教
国庆长假在即,江苏疾控中心发出三点提醒
发布日期:2020-09-30 浏览次数:14629

2020 年国庆节、中秋节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的首个长假,假期人员流动性大,活动增多,活动范围扩大,旅游、聚会频繁。公共场所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人员密度增大,这些都可能会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机会增加。

欢度长假,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所副主任医师许可提醒在长假期间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 / 出行注意事项

在目的地选择方面,首先不建议出境游。由于全球新冠疫情仍然处于大流行期间,不同国家对入境人员隔离管理政策不同,我国明确入境人员需隔离 14 天,如果选择出境游,可能前后两次隔离时间长达 28 天,将严重影响假期活动。如必须出境者,归国后须严格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并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我国内地目前均为低风险地区,可正常旅行。老年体弱者不宜长途劳顿,不同人群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目的地前往。

旅途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配合管理要求。出行期间要配合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管理要求。万一旅行期间出现疫情,要服从当地风险管控要求,配合隔离检测工作。

2. 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免洗手消毒液、一次性口罩等物品。在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3. 减少聚集扎堆。乘坐交通工具和游玩过程中,尽量减少进入封闭场所,不扎堆,不凑热闹。排队过程尽量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等候过程尽量隔座就坐。

4. 做好健康监测。旅行前万一出现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宜旅行的疾病时,应推迟或取消旅行。旅途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就近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选择公共交通。

二、聚餐聚会注意事项

1. 注意食品安全。冰鲜海产品购买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购买后储藏和烹饪过程与其他食品分开,煮熟后食用,谨防病毒等微生物污染食品或包装等导致的疾病传播。不吃过期变质食物,不喝生水,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野生植物。

2. 注意场所选择。婚庆聚会等活动尽量选择卫生洁净、宽敞通风的餐饮场所。

3. 注意卫生措施。在餐厅内用餐时,建议间隔落座或同侧用餐,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聚餐时尽量选择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三、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1. 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平常作息规律,避免熬夜活动。

2. 饮食注意营养搭配。节日期间切忌暴饮暴食,适当增加蔬菜水果的摄入,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病风险。

3. 戒烟限酒。吸烟有害健康,过多饮酒损害身体健康,酒后出现各种意外的危险性增高。

4. 保持适量运动。避免久坐或久卧,慢性病人和体弱者做好自身健康指标监测,及时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

5. 秋冬季还需重点注意预防其他传染病。

秋冬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的时期,要做好日常防护,建议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还要注意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感染了诺如病毒,可能会让人呕吐、腹泻。主要预防措施:一是要保持手卫生;二是注意食品卫生,不生食海产品等。(来源:江苏疾控)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办
Copyright © 2018-2026 AFFILIATED HOSPIT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ICP备05038455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