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优先服务窗口,为满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孕妇等提供优先现场预约、挂号、缴费等服务。
2.在收费处、药房、诊区、治疗室设置优先服务标识,完善就诊导医服务措施,方便优抚优待人群就医(8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侨民凭有效证件可优先挂号、就诊)。
3.设有导诊人员为优抚优待人群就医、咨询提供便利。
4.设置优抚优待人群优先挂号、化验、检查、收费、取药的窗口。
5.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6.为行动不便、无陪护患者提供轮椅、推车及导医陪诊服务。
7.对急危重症患者开通“绿色通道”,由绿色通道工作人员陪同优先挂号、检查、缴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