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扬州市医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和扬州市医师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会议中心顺利召开。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扬州市医学会章程》(修订说明)、《扬州市医师协会章程》(修订说明)、扬州市医学会第十届和医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监事选举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审议通过了市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和《扬州市医学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等,我院殷旭东等十余名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
经民主选举,我院院长殷旭东当选扬州市医学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单清、副院长丁岩冰、儿科主任吴明赴当选常务理事。院党委书记王炜当选扬州市医师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副会长,副院长龚开政、医务处处长严志刚、重症医学科主任刘微丽当选常务理事,院办主任成琳当选医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