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医院既有建筑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院内公开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原件、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详见院内公开谈判文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方式: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材料待报名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891671@qq.com),同时需与采购经办人(联系电话:0514-82099552)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月13日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采购中心407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老师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4:30
开标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407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209955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装订序列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2、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人应将所有书面投标资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如果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包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对误投、错放、散失或过早启封不负责任。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2025年1月2日
附件1: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医院既有建筑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院内公开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