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院提案工作委员会联合各分工会主任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院二届一次职代会期间征集的职工代表提案进行审核立项,同时对各代表团提交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一疏理。
根据《扬州大学附属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院工发[2020]1号)的有关规定,委员们对会议期间收到的32件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决定立案18件,立案率53.13%,其中内科代表团提案3件、外科代表团提案6件、妇儿代表团提案1件、门诊代表团2件、医技代表团2件、机关代表团3件、后勤代表团1件;医院管理方面的提案共9件,占立案总数的50%;科学研究、信息建设、职工福利、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提案均占一定比例。对未予立案的14件,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会议认为,广大职工代表的提案意识普遍增强,提案选题更加聚焦、调研更加充分、建议更加具体、质量明显提高,反映出代表们履职建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案是反映代表们民心、民意、民声的信息树,是为院党政建相真言、献良策的智力库。院提案委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代表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职,着力推动提案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