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通过了提案委员会工作分工,谋划了2021年提案工作重点。
会上,提案委成立4个工作小组,对今年职工代表提案及建议(意见)分别进行包案督办,计划于4月与相关牵头承办部门对接,交办提案,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于5-11月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于12月总结年度提案工作情况,评选表彰年度优秀提案、优秀承办部门,做到有计划、有实施,稳步、扎实推进提案的各项办理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关于提案工作的评优、表彰办法(草案)》,明确了优秀提案、优秀承办部门评选条件以及评选程序、表彰奖励办法等。
健全高质量提案奖励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提案在职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激发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水平,为加快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