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布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文明行业名单,我院被命名表彰为“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019-2021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理论实践、开展创建活动、培育医院文化、推进志愿工作等方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狠下功夫。三年来,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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