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直饮水建设与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方式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直饮水建设与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DFYSW-20230402号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预算资金:自筹
二、招标项目简介
1. 本项目预算总价70万元。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要求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直饮水建设与维保服务项目分东西两个院区,东区位于泰州路45号,西区位于邗江中路368号。本项目包括85台节能型直饮水商务一体机及其4年质保、维保服务(以全部交付验收合格正常使用起算)。项目建设包含水电管道全部安装到位、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正常工作;维保服务包含滤芯耗材的定期更换、水质的定期检测、设备日常的维修维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招标项目需求)
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39168655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8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3年5月10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阮玉婷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注: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并通过以下方式进入远程会议。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腾讯视频会议ID:8871802970;密码:123456。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玉婷
电话:0514-87986785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2.网址:http://www.yangzhouyiyuan.com/(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
http://www.yzu.edu.cn/(扬州大学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采购单位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14—82981199—83118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定稿】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直饮水建设与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