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加强限制类技术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3年版》和《江苏省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现对我院限制类技术2023年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备案通过允许开展限制类技术14项,如下:
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 |
G04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
G07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
G0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G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
S02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 |
S05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
S06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
S07 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 |
S08 人工耳蜗植入技术 |
S09 神经血管介入技术 |
S10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 |
S11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 |
S12 鼻科内镜诊疗技术 |
S13 咽喉内镜诊疗技术 |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医务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