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加强限制类技术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3年版》和《江苏省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现对我院限制类技术2024年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备案通过允许开展限制类技术16项,如下:
国家级 | G04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
国家级 | G07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
国家级 | G0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国家级 | G09 心室辅助技术 |
国家级 | G10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
国家级 | G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
省级 | S02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
省级 | S05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
省级 | S06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
省级 | S07 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 |
省级 | S08 人工耳蜗植入术 |
省级 | S09 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
省级 | S10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
省级 | S11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
省级 | S12 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
省级 | S13 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