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热点搜索:文章 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公告
院务公开
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度小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12304

        一、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度小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小型维修工程、小型改造工程、小型建设工程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其他的工作。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原件、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公司简介(包括人员情况)及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公司信誉情况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应具备监理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质量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其他要求: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方式: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附件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附件2),并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770336324@163.com),同时需与采购经办人(联系电话:0514-82981199-80465)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14: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4月13日 15:30—16: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采购中心403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老师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3日16:00

开标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407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2981199-8046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装订序列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2、所有投标文件集中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在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货物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人应将所有书面投标资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如果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包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对误投、错放、散失或过早启封不负责任。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度小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x

附件2: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办
Copyright © 2018-2026 AFFILIATED HOSPIT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ICP备05038455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