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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送检验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浏览数:149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外送服务项目进行调研。

、调研项目简介:


名称

预算(万元)

服务期(年)

1

病理科外送血液科项目血液部分

1000

2

2

病理科外送非血液科项目肿瘤部分

2

3

检验科外送项目检验部分

2

我院为保证正常的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拟对临床检验外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调研完成后外送招标。具体调研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参加调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8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其他: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相关检验审核资格认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资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报名方式:

如确定参与调研,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盖章扫描,并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20267317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50891671@qq.com)(联系电话:0514-82099552)。邮件名称为投标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调研相关信息

调研时间:2026769时00分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514-82099552

地址: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307

2026626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附件1:供应商参加调研确认函.doc

附件2:调研文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检验外送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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