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就在身边“系列之三:商业目的统方
2019年12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两起涉及“统方案”判决情况,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详细描述了该案件的始末(节选)。 (一)被告人焦朝辉,男,原系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9年3月5日被黄山市黄山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同年4月24日被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该院决定逮捕,同日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执行逮捕。经查,2006年4月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焦朝辉利用其担任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门诊西药房药师、主管药师、门诊西药房负责人、药剂科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条件,按期将相关医生开具的处方数量统计后报给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原合肥市迪迈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桑某、张某,并帮助桑某、张某在该院推销阿奇霉素、头孢克洛分散片、复方氨基酸、头孢他啶等药品。在此期间,桑某通过其本人或桑飞(桑某弟弟)、张某、李芳芳(张某妻子)按期银行转账、以异地柜面存现和将户名为桑某、桑飞的存折和银行卡交焦朝辉实际持有的方式,向焦朝辉共支付返利款合计人民币6037547.00元。其中,被告人焦朝辉个人所得药品返利款为人民币699322.15元。案发后,被告人焦朝辉已退出全部赃款。焦朝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